今年來,富寧縣紀檢監察機關聚焦脫貧攻堅領域,嚴格督查、嚴肅問責,以“零容忍”態度,進一步壓實扣緊脫貧攻堅責任。
制定出臺《富寧縣脫貧攻堅責任追究辦法》《脫貧攻堅督查巡察工作實施辦法》《富寧縣駐村扶貧工作隊員召回辦法》等制度,明確各級各部門、幫扶干部、駐村工作隊員等工作職責,規定責任追究方式和問責情形,確立巡察督查、專項檢查等監督方式方法,建立駐村干部定期測評考核機制,嚴格執行不勝任駐村扶貧干部召回制度,層層壓實扶貧責任,筑牢扶貧工作紀律防線。
及時校驗精準扶貧政策落實及動態管理工作,在各村小組張貼脫貧攻堅問題線索有獎舉報公告6000余份,開展為期12天的脫貧攻堅全國對象動態管理工作問題線索實名有獎舉報;設立扶貧領域問題舉報專線,開通監督舉報電話13部,在村小組一級共設置舉報箱2120個,將脫貧攻堅“監督探頭”安到群眾家門口;組織開展脫貧攻堅下鄉接訪活動,“零距離”傾聽群眾訴求。
成立脫專項紀律檢查,對13個鄉鎮、20余個縣直部門開展脫貧攻堅專項紀律檢查。重點深入貧困村、貧困戶實地走訪群眾,聽取群眾的反映,一竿子插到底,嚴查精準扶貧動態管理過程中應納未納、應退未退、應扶未扶等問題。各鄉鎮紀委嚴格按照每月一督查制度,對扶貧項目建設、干部駐村、政策落實情況等進行實地檢查。通過專項紀律檢查和督查,發現并督促整改問題35個。
建立扶貧領域問題先查先處,嚴查嚴處,快查快處機制,對脫貧攻堅工作中的違紀違規行為“零容忍”。整合資源,依托“村案鄉辦”“鄉案縣審”和劃片區督辦等舉措,加大對脫貧攻堅違紀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。對履職不到位的1名鄉鎮“一把手”進行約談,召回5名工作不扎實、掛名走讀的駐村干部,通報問責3名扶貧政策落實不到位的縣直部門及鄉鎮領導干部。(張志強)